#大華出任務香港反洗腦國民教育及雨傘運動的學生領袖17歲的黃之峰也來力挺"告別舊國會 十八歲要投票"系列活動港澳地區的青年是18歲投票其中澳門是採取登記制才能取得投票權過去許多香港及澳門青少年來台灣進行交流時對於台灣居然還停留在20歲才能投票感到不可思議目前阻礙台灣推動下修投票年齡的三大關鍵因素就是1.年齡歧視2.修憲門檻過高3.政黨無積極作為一起來聽聽黃之峰怎麼說青年參政與投票權 Tags: 0 comments 34 likes 0 shares Share this: 葉大華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資深青少年工作者,推動青少年權益與福利達25年,倡議關注青年貧窮、學債族、18歲公民權、媒體自律與青少年勞權,因緣際會參與 年金改革!現為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 3161 followers 3112 likes "http://www.youthrights.org.tw/" View all posts